收到的短信:" ... 后台批量发生地税批扣交易,人民币573.55,余额..." 于是引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疑惑.
2013年企业职工缴费基数:2012全省平均工资 3341,最低基数2004.6(省平均工资0.6倍),最高基数10023(省平均工资3倍)
养老(按最低缴费基数2004.6计算):个人按基数8%缴纳:2004.6*8%=160.37(入个人账户)
企业负担按14%缴纳:2004.6*14%=280.64(入社保基金)
201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:2012年全市平均工资计算3983,最低基数3186.38(平均工资0.8倍),最高基数11949(市平均工资3倍)
养老(按最低缴费基数3186.38计算):3186.38*18%=573.55元 (8%入个人账户,10%入社保基金)
养老金=基础养老金+个人账户养老金
个人账户养老金=个人账户储存额÷计发月数(50岁为195、55岁为170、60岁为139,不再统一是120了)
基础养老金=(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+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)÷2×缴费年限×1%=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1+本人平均缴费指数)÷2×缴费年限×1%
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=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
从以上信息看来,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交的钱要大于企业职工,太悬殊了,这还没有算医保的费用呢, 首先缴费基数要比企业职工高,个人交的比例也高,18%中居然要有10%入社保基金,难道在温州的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比企业职工还要高吗?
再看退休后的养老金,看这个养老金的公式心都凉了,居然和市平均工资没有关系, 那灵活就业人员为什么要按市平均工资去定基数呢?
是不是哪里理解错了?